各县、自治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83号)转发给你们,按省厅要求,今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学习、测试。下面就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单位组织机构信息采集
1、请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核对本县区参加测试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附件2),是否有遗漏或单位划分县区错误并修正,同时各县区需填写各参加测
试单位所属行业,于8月7日前将本表发送到9482400@qq.com。
2、市直参加测试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表(附件3)由各主管部门核对信息情况后,如有遗漏或错误,请于8月7日前反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3、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是参考人员进入系统参加测试的重要信息,请各县区和部门按时反馈上报,否则将造成本县区和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如期参加考试。
二、参考用书预定
学习参考用书按照自愿原则订购。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各单位请于8月12日前将征订参考用书所需填报表格反馈市人社局事业科,并同时缴纳订购书款。
1、各县(区、管委会)由县区人社局(组织人事部)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人事出版社)教材征订表”( 附件1),同时填写 “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教材征订发票开具单位一览表” (附件4)以便开具各单位订购教材发票。
2、市直各事业单位征订教材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人事出版社)教材征订表”( 附件1)。
三、测试管理
请参加测试的人员按文件规定时间进行身份注册、测试,具体操作方法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服务平台学员使用手册》(附件5)。在测试结束后,县区参加测试人员凭自己打印的合格通知书到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人事部)核准公需科目学分,市直事业单位参加测试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准公需科目学分。
请各县区组织好本地人员参加学习测试工作,请市直各部门及时将文件传达到下属事业单位,并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能够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853-3281804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人事出版社)教材征订表》
2、各县区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待更新)
3、市直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采集表(待更新)
4、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教材征订发票开具单位一览表(待更新)
6、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83号)
温馨提示: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服务平台学员使用手册》、《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人事出版社)教材征订表》来源于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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