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温泉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教育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参照《温泉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6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计划招聘教师总数为20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具有报考岗位要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1日—8月20日
地点:温泉县教育局师训人事办公室
2.证件审核: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同时交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后所报岗位不足3人,岗位空缺,不予招聘。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8月23日—8月24日,其中报到时间: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温泉县城镇小学
3.组织:由温泉县人才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5.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到面试考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题目在规定时间内(6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语种为汉语。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60分以上的根据岗位需求择优聘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政审(2014年8月26日—28日)
1.体检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县人才办、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政审
县人才办、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县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2014年8月30日至9月5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温泉县政府网站(http://www.xjwq.gov.cn/)公示。
(五)报到(2014年9月9日)
聘用教师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县教育局师训人事办公室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县教育局师训人事办公室。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经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温泉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泉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66号)执行。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温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温泉县师训人事办公室:0909-8223496、18809091881(张老师)、13779023617(赵老师)
监督电话:
温泉县纪委执法检监察室:0909-8226177
温泉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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