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考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14-08-13来源:临安劳动保障局网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就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及报名流程

1、请报考者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到培训考试网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本科或专科)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费:按国家学位办和教育部规定收取费用。

4、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截止。

三、初试科目及复试

1.初试:参加2015年1月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管理类综合(数学、语文和逻辑)。

2.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一般在2015年3月进行,同时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分时段集中上课,学习年限2-4年。

五、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的规定收取,分两年缴纳。

七、联系方式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网址: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电话:0571-85464659;85464673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一楼学历学位部

邮编:310004

二O一四年六月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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