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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和聊城大学第五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我校建设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的要求,充分体现“精英教育”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理论基础厚,学科背景宽,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视野开阔,具有社会责任感,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拔尖人才,2013年聊城大学成立本科生拔尖人才培养特区,并在学界泰斗、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家属支持下,冠名为季羡林学院。
学院汲取现代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秉承季羡林先生等著名学者的优秀教育思想和学术精神,积极实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未来学术领域、领导管理岗位有发展潜力的拔尖人才为目标,以“集群贤大成学贯中外,承历代师表德合古今”为办院理念,以“道德高尚、学问渊深、经世致用、追求卓越”为院训,逐步把学院建成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院每年在考入我校的优异生中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学生经遴选进入季羡林学院后,注册学籍,但在学生选择专业后同时拥有所在专业学院身份,享受专业学院教育资源。学院坚持分类培养的原则,开设文科大类、理科大类教学班,采用小班授课(每班30人左右),实行学分制、导师制。学院为每位学生聘请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导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学习和科研训练计划,完成专业学习。同时,学院实行滚动分流制,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录取专业学习。
前两学年,由季羡林学院单独制订教学计划,实行文科、理科大类平台培养,以帮助学生打下坚实和宽广的专业基础。第四学期末,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在其所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自由选择最终的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学习,由季羡林学院会同导师制订后两学年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学院择优安排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授课效果好的教师为学生授课;学生在境内外交流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单独设立“卓越人才奖”,对优秀学生、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学校在组织发展、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比例视实际情况向季羡林学院适当倾斜;设立学生自主学习与交流场所;学生在图书借阅、实验室、机房使用等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在季羡林学院完成学业的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由聊城大学校长签发的季羡林学院学习经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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