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滁州市凤阳县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8-26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网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4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2014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09号)执行。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同底板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并经市人社局审批后方可申报)。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8份(初职9份)。

4、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

5、单位统一填写《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附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

6、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最好打印,要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

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

8、业绩。奖励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比如:奖励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

9、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公示证明。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等,应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论文著作要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科技成果、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三、业务考试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行考评结合。业务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对申报评审人员进行必要的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考核申请人实际学识和能力水平。未参加统一组织考试者,不另安排补考。

具体要求如下:

1、业务考试定于11月上旬某个双休日上午9:30—11:3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业务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综合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为本专业应知应会),不指定不提供教材。

3、参加考试人员需交90元/人考试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参加面试答辩,答辩内容主要是与申报人所从事专业有关的理论及实践知识,面试答辩时间为业务考试的当天14:30开始。参加面试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送时间

中职: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0日;

初职: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30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地点

县经信委(政务新区锦绣221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要集中报送申报材料,附件资料按人装订成册,各人报送将不予受理。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申报(提供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相关资料)。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关表格请从www.fengyang.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0550-6727371,6726940

2014年8月25日

申报职称用表请登录http://www.fengyang.gov.cn/dt2111111506.asp?DocID=2111164427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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