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01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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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5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2的,则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学专业。

5、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从事公务员工作三年以上(乡镇公务员的要求五年以上),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7、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

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内网及相关媒介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9月5日(工作日)。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处报名(绍兴市和畅堂109号),联系电话:0575-88580406,88580039。

3、报名资料:

(1)本人填写的《选调报名表》;

(2)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称及现任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荣誉证书、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材料;

(5)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6)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调证明。

(三)考试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由面试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面试90分,综合考核10分。

经资格审查,组织面试。面试着重从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进行测试。由中院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人员担任考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按报名人员的现任职务,学历学位,工龄,考核等次、获得荣誉,发表的调研文章、学术论文等五个考核项目分别计分。

(四)考察。根据面试、考核得分高低,按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

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明确表示放弃选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转任。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拟选调本人所在单位公示七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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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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