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场规则
2014-09-02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海南省就业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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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如有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2号)第七条处理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证件不齐、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方,以备查对。

三、应试人员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计算器、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电话、电脑等带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场次和座位参加所报科目的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的座位号进入考试系统答题。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泠、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交卷,不得延长时间。提前交卷的,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抄袭他人答案、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记入监考记录,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2号)处理。

九、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对违反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2号)处理。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十一、维护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按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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