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政府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2014-09-04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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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1名政府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与薪酬、福利待遇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1名辅助服务岗位政府雇员,享受《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规定的薪酬待遇。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算。雇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招考条件

1.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佛山市户籍。

3.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5.熟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职位表》。)

三、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9月10日至12日将以下材料以EMS(中国邮政快递)方式寄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2张。同时请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obq@fspc.gov.cn。我局审查材料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506;联系人:莫小姐;联系电话:83036218。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劳动合同。

附件: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职位表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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