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2014-09-17来源: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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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汽车工程学院现有车辆工程(080204)、汽车电子工程(0802Z5)、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汽车运用工程(0802Z2)5个学科的学术型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车辆工程(085234)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

对接受推免生的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设置):以上各学科均接收本科毕业于0802机械类、0804材料类、0805能源动力类、0818交通运输类、0806电气类、0807电子信息类、0808自动化类、0809计算机类、0820航空航天类、0821兵器类、0801力学类等10个学科类别各专业本科毕业的推免生;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02Z2汽车运用工程可以接收120202市场营销、120602物流工程、120701工业工程、120801电子商务等专业本科毕业的推免生。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型硕士接收以上各专业毕业的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1.学术态度端正,学术诚信好,无学术不端和考试违纪行为;

2.学术兴趣浓厚,潜心学术研究,学术潜质良好;

3.符合毕业学校推免条件,获得推免资格;

4.志愿提前攻读我院博士学位者;或者大学期间智育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名前5%;或者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大学生学术性各类竞赛奖项、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加过科学研究课题或实验室建设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安排说明

1.9月25日—10月15日:网上审核推免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

2.10月16日—10月18日:组织复试。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经批准后可以采取电话面试等方式。复试内容包括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学术认识和基础,身心健康和素质,沟通和表达能力等。复试小组由申请者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专家和教授(不少于3名)、纪律督查人员(1人)、复试秘书(1人)组成。

3. 10月20日公示预录取的申请者名单,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四、咨询电话:027-87859667.

附件:201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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