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教育专业教育管理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教育专业教育管理领域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校年限与培养方式
我校2015年招收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4年,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脱产、半脱产培养方式,其中半脱产累计在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教育专业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4日。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将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教育综合
12月28日下午教育管理学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或俄语)、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综合、教育管理学,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教育综合、教育管理学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在3月底或4月上中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
(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成绩满分占2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复试科目为《教育政策法规》。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理学》。
八、调剂
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录取
(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新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
按国家政策和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二、奖助政策
(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2.对录取至我校且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
3.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
(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
(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
(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
(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三、其他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联系人:易璐(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3607309588)
马成(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
网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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