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14-09-29来源:南京理工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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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地点

传播学 复试时间: 10月10 上午9:30 地点:设传院会议室

设计学 工业设计 艺术 工业设计工程 复试时间: 10月10日上午9:30 地点:345栋机房

二、复试程序、录取原则

1. 复试形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外语交流)满分为100分

2. 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9:30,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

(2)按专业分组进行面试

3. 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100分 =专业理论+外语能力+实践、分析能力+在校成绩+综合素质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20分,外语交流能力20分,实践、分析问题能力20分,在校学习成绩及创新成果20分,综合素质能力20分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为复试不合格:专业理论知识小于12分,英语能力及综合能力小于12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专业分组:

序号 同一排队专业组(专业代码) 硕博否
1 050302传播学
2 130500设计学、
3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4 1305J1工业设计
5 135100艺术

5.录取办法:

(1)按设计学、传播学、工业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共5类分类录取

(2)录取按将各项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后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学生。

三、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芳 电话:84315266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茜 电话:84315480

2014 年 9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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