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度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2014-09-30来源:江南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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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推免生接收工作是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人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收专业

学术型: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3、外语水平较好,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申报办法

考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江南大学”志愿,并及时接收我院复试通知及待录通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1、10月3号前,考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10月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后提交电子稿(邮箱:)。

3、10月8日考生本人来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参加笔试、面试。

五、提交材料

1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

3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六、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将在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以专业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学院对待录名单进行公示,并报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次年六月上旬正式向待录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补充说明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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