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县2014年秋季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14-10-10来源:周宁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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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2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4〕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秋季我县将开展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2日-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11月7日。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7日--10月31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

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3-5631969

三、认定条件

1、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注:师范类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其他学科要求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专业对口。

2、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

3、分类要求:

A、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必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认定。

(1)无法提交成绩表,不能证明其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的。

(2)离开教学岗位多年的。

B、非师范类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的申请人:

必须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C、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非全日制(业余、函授、自考、网络、远程教育等)本科毕业,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

提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D、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第二、三学历(业余、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专科、本科毕业申请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必须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中学教育学、中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身体条件:

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等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认定条件、体检办法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规定执行。

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四、提交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职人员申请表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申请任教学科”栏,一般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后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下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鉴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籍卡上的教育实习成绩可作为证明);

9.《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在上交材料确认之前持表格空腹到周宁县中医院参加体检)。

10. 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和单位),另粘贴申请表一寸2张(若申请打印出来已有相片则无需再粘贴),粘贴体检表一寸1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二)整理要求

1.网上申报人员,应在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并按求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或见附件。

2.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

3.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9项材料装订成册。并把上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五、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还未纳入全国统考范围,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员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依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要求组织实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届时将发布在宁德市教育信息网上,请自行关注;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周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福建省幼儿园教师申请人员体检表

温馨提示: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申请人员体检表》来源于周宁教育局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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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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