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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
2014年和田地区公安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人社局会同公安局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
(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含80分),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1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培训中心一楼(侧门)
(四)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接受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4)公安机关协警(辅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疆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证明;
(5)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和在反恐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警,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7)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社局会同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6日-10月20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于10月15日上午北京时间12:00后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进行查询)。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田县法院对面)
2、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21日。
2、体能测评地点:和田地区体育场(丰源大酒店旁)。
3、体能测评由地区公安局会同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地区人社局会同公安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社局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纪委监察局监督,地区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14年10月22日-10月23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1、考察时间:2014年10月26日-11月10日。
2、考察将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二)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7日
附件:
2、2014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警工作人员考察表
温馨提示:
《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警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2014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警工作人员考察表.doc》来源于新疆和田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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