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金平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4-10-14来源:金平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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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汕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14]125号)文件精神,为使非师类人员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接受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评。

二、测评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

三、测评形式:我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采用试讲和面试两部分,先试讲后面试。

四、选用教材及备课: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对应选择试讲内容进行备课。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选用小学四年级课本;认定初中教师资格选用初中二年级课本(化学科选用初中三年级课本);认定高中教师资格选用高中一年级课本;认定中职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准备相应领域科目,教材不限。(接受测评者每人备一个课时的教案,自行复印五份,接受测评时交给评议小组的成员。测评不在电脑室或多媒体教室进行。)

五、接受测评时间和地点安排:

测评时间:2014年10月26日(星期日)测评地点:汕头市金禧中学(天山北路尾)

六、领取教育2014年10月23日至24日(上班时间),到金平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并查阅试室安排情况。

教学能力测试通知时间详情请见http://www.stjpedu.net/article/show.asp?id=2064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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