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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州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
州教育局人事处通过延边教育信息网发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
二、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人员范围
注:户口所在地必须是延边州内。
1.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直接认定所学专业学科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如数学专业毕业,申请数学学科)(不包括函授、自考、电视大学学历)
2.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同学科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如化学专业毕业,申请心理学学科)(不包括函授、自考、电视大学学历)
注: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是指上学期间学习过心理学、教育学并成绩合格,去学校实习过(教课),个人档案内有心理学、教育学成绩证明和实习证明。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不属于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3.以往通过省考笔试,取得笔试三科合格证,需要接着参加省考面试试讲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4. 参加10月18日省考笔试补考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补考成绩出来需要时间,请先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如补考不通过,则退回面试试讲考试费)
5. 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证,并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证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6. 2014年招聘的吉林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工作地点在延边州内)
三、不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人员范围
参加11月2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注: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所有省考未通过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再次提醒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含参加下半年省考补考合格人员)务必及时参加本次教师资格网报申请,不要错过。
四、受理申请
1.网上申报时间
10月15日8:00-10月25日17:00(过期网络自动关闭)各类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修改、打印。注意要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软件访问,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具体申报办法和相关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①.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请选择延边州教育局,现场确认时去延边州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请选择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去网报时选择的县市教育局。
②.网上报名时有“朝鲜语文”和“英语”学科,请正确选择。
③.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执行相关操作。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未经网上申报的人员不能到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未到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④.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⑤.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因保管不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⑥. 网上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及网报后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不得随意改动,否则不予以受理。
⑦.网上申报时须填写普通话水平等级,(普通话测试机构填“延边州普通话测试中心”)今年参加测试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请查询延边教育信息网通知。(普通话咨询电话:0433-2919064)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经网上申报后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11月3日-11月7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全州各认定机构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在网上申报时在系统中查询。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州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
3.申请人应送审的材料有
全日制师范类: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需将生成的A4纸规格表复印到一张A3纸上,第4页、第1页在一面,第2页、第3页在一面)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下载,盖鉴定部门章有效)2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正反面打印,注意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不同,盖体检医院公章有效)1份、档案成绩单(盖档案管理部门章有效)复印件1份、教育实习证明(盖档案管理部门章有效,非在职教师)复印件1份(档案成绩单、教育实习证明在个人档案内),二寸红底正规证明照4张(2张贴申请表上、1张贴体检表上、1张用于证书,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非师范类: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需将生成的A4纸规格表复印到一张A3纸上,第4页、第1页在一面,第2页、第3页在一面)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下载,盖鉴定部门章有效)2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正反面打印,注意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不同,盖体检医院公章有效)1份,二寸红底正规证明照4张(2张贴申请表上、1张贴体检表上、1张用于证书,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在读研究生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A3纸规格,其他材料采用A4纸规格。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将有关材料一并送审。
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教师资格。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
下列申请人员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虽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但在学校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
3.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符的(如化学专业毕业,申请心理学学科)。
下列申请人员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直接认定所学专业学科的人员(如数学专业毕业,申请数学学科)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类申请人员是否需要参加能力测试在现场确认点明确。
所有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不论在职或非在职,均应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执行。面试试讲考试费为160元。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同学科的人员(如化学专业毕业,申请心理学学科)面试试讲考试费为320元。在现场确认时交费。
四、资格认定
能力测试后各县市对本认定机构权限内的申请人员做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结论,于 2013年12月5日予以认定。申请人员是否通过认定届时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信息查询。
五、证书发放
在延边州本批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州教育局统一向省级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构提出征订证书申请,待省级管理机构发放证书后由各级认定机构打印证书并验印后发放给本人,发放时间及办法关注延边教育信息网通知。
六、联系电话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延边州教育局 0433-2919190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延吉市教育局 0433-8333279
图们市教育局 0433-3665105
龙井市教育局 0433-3223542
珲春市教育局 0433-7513428
汪清县教育局 0433-8850209
和龙市教育局 0433-4242001
敦化市教育局 0433-6222447
安图县教育局 0433-5814605
延边州教育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1. 《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2. 《延边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 《延边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温馨提示:
《延边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延边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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