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0年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0-07-21来源:文山党建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并报省委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文山州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39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职位(43名)

1、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职位(2名)

(1)文山州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处级)

(2)文山州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

2、面向全州公开选拔的职位(7名)

(1)文山州监察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

(2)文山州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级)

(3)砚山县史志办主任1名(正科级)

(4)砚山县驻昆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5)丘北县安监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丘北县乡(镇)副乡(镇)长1名(副科级)

(7)富宁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面向本县公开选拔的职位(34名)

(1)共青团文山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2)文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副科级)

(3)文山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文山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共青团砚山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6)砚山县妇联副主席1名(副科级)

(7)砚山县供销社副主任1名(副科级)

(8)砚山县计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9)砚山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0)砚山县文联副主席1名(副科级)

(11)麻栗坡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12)麻栗坡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3)麻栗坡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4)麻栗坡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5)丘北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副科级)

(16)丘北县文联副主席1名(副科级)

(17)丘北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18)丘北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9)丘北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0)丘北县乡(镇)司法所所长1名(副科级)

(21)丘北县乡(镇)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22)共青团广南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23)广南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4)广南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5)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6)广南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7)广南县计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8)广南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9)广南县乡(镇)副乡(镇)长3名(副科级)

(30)富宁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

(31)富宁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2)富宁县信访法制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职位要求

1、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和问题的经验和能力。

2、具体要求:文山州委党校副校长职位,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中级以上教育专业技术职称;文山州监察局副局长职位,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文山州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

(三)选拔范围

1、文山州委党校副校长、文山州教育局副局长岗位在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中进行选拔。

2、文山州监察局副局长、文山州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岗位在全州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省驻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中进行选拔。

科级职位的职位要求及选拔范围,见各县公开选拔公告。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考副处级职位资格条件

1、报考副处级职位的,须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二)报考科级职位资格条件

科级职位的资格条件,见各县公开选拔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州委组织部、州直单位(包括省驻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州、县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于8月5日前分别报送州、县“公选办”。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8月10日前,州、县“公选办”完成对参加笔试初步人选的资格复审工作,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四、选拔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笔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告。文山州的选拔职位面试人选及笔试成绩同时在文山日报、文山电视台、文山人民广播电台、文山政务网、文山党建网公告,各县公告也同时在本县主要媒体上发布。

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公选办”负责。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向州、县“公选办”申请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面试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全州各职位考察对象及其考试综合成绩,经汇总后在州、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三)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州、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州、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各职位选拔结果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告,并同时在州、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文山州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876-2122559

监督电话:0876-12380

文山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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