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宣威市2010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0-07-22来源: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和曲靖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现就宣威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要求

宣威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6名。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

1、市广电局局长

职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综合素质强,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有开拓创新精神。

2、市侨务办主任

职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侨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

1、市招商局副局长

职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外交往、协调能力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了解。

2、市民宗局副局长

职位要求:少数民族,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3、市外资办副主任

职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了解。

4、开发区管委会项目招商管理局副局长

职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外交往、协调能力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了解。

二、选拔范围

宣威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非中共党员干部。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工作满5年。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工作满2年。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被定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本次选拔的人员范围。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 31 日。

2、报名地点:宣威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曲靖党建网或gbk7162351@qq.com(密码7162351)下载)。

(二)公开推荐

各单位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本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推荐中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推荐为报考人选。

(三)资格复审

1、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10日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市纪委、政法委、计生部门意见,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五)面试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选拔岗位的了解、胜任程度等。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个职位的考察对象。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结果按有关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确定出该职位考察对象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提出任职建议人选,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用。经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宣威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7162351

监督电话:0874—12380

宣威市公开选拔乡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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