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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依法从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市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检验单位中已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的形式。请专技人员于2014年12月10日前登陆“宁德电大网站”(ndtvu.com)“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平台”下载报名表格报名、缴费、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等(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继续教育课程内容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旧版对比解读;
(二)风湿性心脏病和心力衰竭;
(三)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四)依据时辰药理学服用药物;
(五)漫谈中医养生文化;
(六)《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五部规章;
(七)合理使用抗心血管病药物;
(八)不孕症与药物避孕;
(九)“埃博拉”如此凶险;
(十)细数治疗失眠的中药;
(十一)如何保证让顾客百分之百满意。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其中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为报名时间。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上网报名,技术人员将在收到培训报名信息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账预留信息授权开通报名人员学习权限。网络课程开通后至2014年12月30日为网上学习及考试时间。
学员可通过培训平台学习课件、自行查阅资料文献进行学习,但必须在培训平台上在线学习课件累计达30小时,方可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按72学时予以认定继续教育学时。
五、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六条第㈠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或者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之规定,2014年我市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72学时(3元/学时),继续教育的培训收费标准为236元/人(含网络考试费用20元/人)。请各专技人员将报名费转入报名表中指定账户即完成报名。
六、相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局办公室通知所辖区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二)请各直属机构通知本单位已取得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三)联系人:魏艳斌,联系电话:0593-2805951
韦剑文,联系电话:0593-2915619。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