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整体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22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补招方案。
一、补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补招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补招人数
2014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志丹县补招共14名,其中临床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7名、药学类(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专业3名、护理学专业3名、医学检验专业1名。
(二)补招范围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补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补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补招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补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备补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补招要求的。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及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补招方法步骤
(一)编制补招计划并发布公告。由县人社局、县编制办、县卫生局联合编制补招计划,县人社局发布补招公告,告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补招的专业、数量以及报名、考试时间等。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30分。
(三)补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本人需携带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人事档案管理卡、学历证、医学学士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处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照补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经审查人在《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资格。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高者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
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不能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补招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根据考察结果,由补招领导小组确定初聘人员。考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生局按相关政策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组织与监督
为了确保整个补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上成立2014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志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志生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玉萍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编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李虎担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刘锦亮担任。补招工作在补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6624184(监察局)、6622223(人社局)。
六、纪律和处罚
按照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面试、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014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
本科毕业生志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2014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志丹县补招需求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