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威海市第二批“西医学中医”培训报名工作通知
2014-11-29来源:威海市卫生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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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西医学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4〕2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我市第二批“西医学中医”培训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中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临床医生。

二、培训基地:威海市中医院

三、学制:2-3年

四、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报名,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表》(附件1),各区市、各单位确定学员名单后,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培训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

五、提交材料:请各区市、各单位或个人将经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的附件1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威海市中医院经管楼4楼科教科,邮箱:whszyykjk@163.com,联系电话:5303141,联系人:林鹿、慕云霞。市中医院汇总后请于12月1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办审定。

六、经费管理:第二批“西学中”学费1200元/年/人,请各市区、各单位或个人报名时一并交齐第一年学费。

七、其他:各区市各级医疗机构中的西医临床人员,如报名并通过成人高考录取取得山东中医药大学业余大学中医临床专业学籍的,或报名并通过相关考试录取取得全国高等院校全脱产或半脱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均为临床类)研究生教育学籍的,请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学历教育申请表》(附件3),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研究生教育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一并报送威海市中医院科教科,由市中医院科教科填写《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西学中”学历教育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5日前报委中医办备案。

山东中医药大学业余大学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除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还享受“西学中”培训学员相关待遇。考虑到学员的工作实际,可在威海市中医院进行学习,与“西学中”培训开设课程成绩互认;研究生学员学习期满考试、考核合格,除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还享受“西学中”培训学员相关待遇。

附件: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 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西医学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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