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12-01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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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相当、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指导意见》(西法大校发〔2012〕19号)和《西北政法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西法大校发〔2012〕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引进与招聘人员范围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招聘学科建设急需的学术骨干,适量补充教学科研、辅导员(思政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引进招聘计划

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优化整合资源,合理编制2015年度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并于12月10日前填写《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表》(附件1)报校人事处师资科,其中承担师资队伍建设任务的学院还须提交本学院“十二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招聘计划以及计划目前的完成情况。各单位应明确拟引进招聘人员要求,对要求不明确或不符学校相关规定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三、制定下达引进招聘计划

人事处根据我校事业改革和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对各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我校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草案,主管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经学校研究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校2015年度人事计划。待人事计划下达后,人事处正式下达各单位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并通过网站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进行公开招聘。

四、考察引进招聘人才

(一)符合计划的应聘人员向应聘岗位所在学院(部门)递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对拟引进人员的条件及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各用人单位按照计划认真选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后,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备选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学科专家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教育院和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通过笔试、面试、工作模拟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逐一考核,提出拟引进、招聘意见,经用人单位评议通过后,填写《人才引进与招聘审查表》(附件3),并将审查表和本单位进人考察报告及选定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政审、体检

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为选定人员进行政审,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不低于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结合教师等行业特点做出体检结论。政审结论和体检结论实行一票否决。

(四)审批、聘用

由人事处进行审查或组织专家对拟引进、招聘人才进行评定,提出引进、招聘建议,提交学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人事处将审议通过的拟引进、招聘人员材料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对学校决定引进、招聘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学校予以正式聘用。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度人才引进与招聘信息的对外发布以人事处为主,外出引进、招聘人才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安排。

(二)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引进招聘人才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

(三)学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原则。

(四)各单位要重视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人才效益。用人单位应为引进、招聘的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负责考核引进人员的预期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聘后管理。

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

1.《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3.《人才引进与招聘审查表》

附件详情

温馨提示:

《附件详情》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最近更新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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