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举办第十三期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班通知
2014-12-05来源:山东省语言文字委员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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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教学领域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使从事基础教育的广大教师了解掌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提升教学基本功,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将组织开展以解读、宣传、推广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培训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语委系统相关人员、普通话测试员、语文教研员、教研组组长、语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的相关政策

2.《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

3.《标点符号用法》解读

4.《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解读

5.《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解读

6.《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解读

三、培训专家

张世平: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兼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主任、《语言文字应用》杂志主编。

李志江: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编审,任《新华多功能字典》《全球华语词典》副主编,《新华字典》第四版主编,是《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2012)撰稿人之一。

王立军: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汉字研究室主任,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工作组主要成员。

吕同舟: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所长。

郭龙生: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社会语言学与媒体语言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董 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沈 阳: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教授、语言学系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兼任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委员会语法分委会主任,国家社科基金评委等。现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研究”首席专家。曾主持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修订并进行相关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6日(全天报到)--19

地点:重庆

五、培训费用

980元/人(包括会务费、教材资料费);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相关费用回所属单位报销。

六、结业证书

凡按培训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者,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凡缺勤累计超过1天者不予发证。

七、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学员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我所。

联系电话:010- 65598968(兼传真) 68362418 65592937

联 系 人:刘秀萍 章云帆

电子邮箱:gfbzpx@vip.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门内南小街51号 (邮编100010)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2014年11月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温馨提示: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来源于山东省语言文字委员会网,最近更新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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