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家界市纪委/市编办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4-12-05来源: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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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市纪委、市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1、市纪委办案工作人员1名;

2、市编办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面向范围

1、市纪委职位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直及区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专职人员,或全市政法系统(市、区县委政法委机关,市及区县公、检、法、司部门,张家界监狱)具有2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的人员;

2、市编办职位面向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市编办职位要求专业为法学(法律,各种部门法);

5.年龄30周岁以下 (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2岁;

6.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

7.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于12月12日前,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含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办案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张家界党建网下载)到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办公楼三楼3029室),8222274;市编办:市编办综合科(市委办公楼六楼6024室),8222616。

五、笔试与面试

笔试原则上每个职位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不专门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取消面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张家界党建网上进行公告。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考察、公示与调动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将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上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8225514

附件1:《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待更新)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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