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通告
2014-12-30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红河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2014〕19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试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就2015年度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5年4月1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执行。各县、市会计管理部门确认考生缴费后,可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给考生。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3.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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