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盐城响水县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现场审核方案
2015-01-12来源: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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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考生现场初审时间安排

1、响水县考生:现场审核时间为1月13-14日,审核地点为响水县人社局职称科(县政府大院组织部一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6883164。

二、复审结果公示和缴费时间安排

复审结果于1月18日在盐城人事考试网、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进行公示。复审合格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推迟到1月20日18:00。

三、现场审核申报材料目录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齐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凡委托代理人送审的,须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新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一式2份,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验证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与业务工作经历(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2、报考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一式2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一式2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与业务工作经历(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四、材料审核要求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原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凡发现使用虚假材料(假学历证书、假职称证书、假工作经历证明、假社保证明)的报考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假证书及假证明材料予以没收,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全省假证库,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出具假证明的单位列入市政府诚信网黑名单,同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资格复审和终审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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