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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河池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事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程,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由于受到考试外部环境的影响,人事考试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和压力,特别是职称外语考试考风考纪问题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监考人员责任心缺失,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则是参考人员公然挑战考试规则,互相抄袭或考场内外串通使用手机短信作弊。职称外语考试的考风考纪问题,不仅严重干扰考试秩序、破坏考试公平,而且严重影响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015年职称外语考试在即,为加强和改进考风考纪,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技术防范手段。全面启用“手机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等高科技反作弊设备,防范采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为。其中“手机信号屏蔽器”每个考场配备一台,对考场的电子信号屏蔽实现全覆盖;所有考生进场时均要通过“金属探测器”进行安检,严查是否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利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每位应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严查替考者。考试期间,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派出监测车不间断在各考点周围巡逻监控,严查各类可疑通信信号,公安部门也要派出相应警力,维护考点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加强和改进考生信息比对。全面启用考点考生信息数据库,监考人员将考生准考证上的照片、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数据库中考生报名上传的照片进行现场严格比对,三者必须吻合。发现异常的要协同公安部门将考试人员的照片与公民户籍库照片、二代身份证照片库照片通过计算机进行严格比对,经核实属替考性质的要按违纪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监考人员配备。全面启用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的管理模式,其中2名监考员由学校老师担任,主要负责试卷收发和考场管理,1名监考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考场监督和违纪查处。各单位选派的监考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要参加考务培训,熟悉掌握工作流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试卷代码管理。全面启用试卷代码填涂确认审验制度,考生拿到试卷后要立即按照要求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相应的试卷代码,不填涂或不按规定填涂,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监考员可中止考生考试,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试卷代码实行考试开始前确认,考试结束后审验的办法。监考员在分发试卷和答题卡给考生后,要到考生座位逐一指导考生在《考生试卷代码一览表》上确认签字,正确填涂对应的试卷代码;考试结束,监考员收卷时要审验,交卷时要将考生答题卡与《考生试卷代码一览表》交给验卷员审核,检查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考生试卷代码一览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按照违纪处理。
五、加强和改进对考点的监管。对考试区域及区域内的互联网、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互联网、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设施。
六、加强和改进奖励问责机制。继续执行《河池市人事考试监考工作奖惩办法》,对考试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查处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给予奖励。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违纪作弊的,或者通过阅卷甄别,同一考场出现考生试卷雷同的监考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与考生串通作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加强和改进考试违纪处理。对现场查获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该科成绩,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试中心认定为异常雷同试卷的考生,一律取消该科成绩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替别人考试的人员,将联系其所在单位,通报违纪行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且2年内不允许报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记入人事考试考生诚信记录档案。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舆论监督。在河池市人事考试网、河池人才网等网站上开辟“考试违纪处理”公告栏,公布考试违纪人员姓名、单位、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在考生诚信记录档案详细记录违纪人员的违纪时间、违纪科目、违纪情节等信息,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为用人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提供参考。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此文传达到所属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教育引导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抵制不良风气,诚信参考,营造和谐公正的考试环境。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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