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01-16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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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15年2月5日下午17∶00止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广西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报考人员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上传照片。

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广西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网上填写《广西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名表》,同时上传当年一寸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报考人员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上传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南宁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2月2日—2月6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6∶30),报考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考务科(建政路3号大院办公楼1楼大厅,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和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和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缴费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9∶00起至2015年2月12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15年2月12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10∶00起至2015年5月31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和北海市10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3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和百色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八、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三个级别。考全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1科、免2科级别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九、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网址:www.gxpta.com.cn,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十、考试大纲

我区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温馨提示: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最近更新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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