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5-01-19来源: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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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数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30周岁;

7.遵纪守法,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二、招聘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一)摄像人员1名,要求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高的摄像技术,有工作经验或者获奖摄像作品者优先;

(二)照相人员1名,要求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高的摄影技术,有工作经验或者获奖摄影作品者优先;

(三)非线编辑1名,要求相关专业毕业,具备摄影后期制作工作经验;

(四)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要求中文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公文排版等微机技能;

(五)专业微机人员2名,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熟练掌握微机操作相关技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年31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递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以及其他工作技能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tongzhizp2015@163.com。

(二)能力测试安排

根据报名人员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方面情况,用人单位筛选一定比例人员,组织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内容按职位需求确定。

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三)政审和体检

对拟招聘签订合同人员将组织政审和体检.

(四)签订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为法院编制外工作人员,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为市法院服务外包的物业公司。

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南四环与芳草街交汇)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 源

联系电话:0431-88558707

五、注意事项

1.招聘人员为法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要求的年龄原则上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六、附则

本简章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6日

附: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吉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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