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办法调整说明
2015-02-05来源: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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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

校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办法调整为:

1、“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照(专业×60%+文化×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不变(专业×60%+文化×40%)。

3、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综艺主持与编导、双语播音主持、艺术教育、音乐科技统一按照(专业×60%+文化×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特此公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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