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加武汉市2015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02-13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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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5〕5号文)要求,经与市环保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15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http://www.zg.cpta.com.cn)”,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一)新考生。符合“考全科”、“免2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之外的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从事环境保护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报考“免2科”的人员除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携带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可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老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查合格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9:00~3月15日16:00(逾期不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3月9日~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3月2日9:00~3月17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5月18日9:00~5月2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5年5月23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15年5月24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考试管理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四科(级别为“考全科”)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级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考试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5元收取,《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费标准按每人55元收取。

七、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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