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2008-04-23来源:宣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近日,由中国银监会主办、中国银行业协会承办的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培训班在北京顺利结业。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强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和分析现阶段影响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风险防范为保障,以改善服务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支持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唐双宁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手段滞后;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资金供给明显短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问题存在瓶颈。农村金融服务高成本、低效率与银行业可持续发展存在冲突,商业金融缺乏服务动力,政策金融缺乏服务手段,合作金融缺乏服务能力,并由此形成社会各方面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高期望值与金融服务现状的反差。


唐双宁强调,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自觉地投身到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扎实地做好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这篇大文章。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和路径,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在改革中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法人治理、坚持循序渐进,防止急于求成、简单翻牌和片面强调特殊、踏步不前两种倾向。要积极推进西部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改革和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行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鼓励各类资本在西部农村地区投资,重点解决竞争不充分、网点覆盖率低和服务程度不高的问题。二是以防范风险为保障,切实维护农村经济与社会稳定。要防止对新农村建设的片面理解,防止因流动性过剩带来的信贷盲目扩张以及在国家宏观调控情况下风险从东部向中西部、从城市向农村、从大银行向中小金融机构的转移;要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三是以改善服务为目的,全面提升农村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水平。要着力创新金融机构,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创新服务领域,实现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创新贫因地区服务方式,改善对贫困地区的服务水平;创新服务评价体系,规范金融服务行为。


唐双宁指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和文化,积极改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法规体系,打击金融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秩序。要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强化诚信教育,通过建立完善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要加快信用文化建设,早日形成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唐双宁强调指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积极主动地参加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定发展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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