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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福州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四城区公安分局指导把关,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上级同意,原报名条件年龄和户籍要求作了调整,现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一批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3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实招人员数的10%。
二、报名条件
1、须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2、福建省户籍;3、高中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他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5、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6、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予以适当加分。
三、管理模式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以下简称四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负责本辖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层级晋升、表彰奖励及日常管理使用。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
四、薪资报酬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酬待遇分为基础报酬、津补贴两部分,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正式聘用后的80%(1900元-3180元),具体按照《关于确定四城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报酬等标准的通知》(榕公综【2014】138号)和市公安局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健康体检、政审、录用。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和身体条件确定录取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从事交通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至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市人社局院内);可拨打总机0591—87827822、87821890转分机807(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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