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市周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 方案
2015-03-16来源:周宁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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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人社〔2015〕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周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周宁县实际情况,按学科需求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幼儿教师15名;

(2)招聘小学教师42名,其中语文16名、数学16名、体育3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2名、心理学1名;

(3)招聘中学教师10名,其中思想政治1名、化学1名、地理2名、英语1名、体育1名,物理2名,数学2名。

2、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周宁籍毕业生(含2015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3、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备教师资格。

专业要求:专业对口。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周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周宁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自行上网打印。

2、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即1个县),不能兼报。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的通知在五月中旬见周宁教育网(http://www. znjy.net)。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2015年4月26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经资格复审后,每个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加5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以面试报名为准)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周宁教育网(http://www. znjy.net)发布。

(3)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项目为弹、跳、唱、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面试成绩高、教师子女。体检、考核工作由周宁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各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5、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本县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本县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六、聘后管理

新聘毕业生至少在周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周宁教育网(http://www. znjy.net)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593-5631969、监察室0593-5620095。

周宁县教育局

周宁县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5日

附:2015年宁德市周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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