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 公告
2015-03-17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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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相关文件精神,经闽清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闽清县新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与人数计划

学科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化学 历史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 术 幼教 校医 合计
闽清一中       1 1             2
小学 14 13 5     3 3 5(含1名乒乓球教练员) 3     46
幼儿园                   18 2 20
合计 14 13 5 1 1 3 3 5 3 18 2 68

(注:以上各学科岗位笔试网报时人数少于计划数,该学科岗位剩余名额可调整到其他学科岗位。)

二、招聘新任教师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闽清一中化学、历史岗位。

2012-2015届福建省内生源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下同)。

(2)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3)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岗位。

福州地区户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2届—2015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除(1)点规定外,2012届—2015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文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可报考2015年招聘计划中的小学语文学科岗位;2012届—2015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

位,也可报考2015年招聘计划中的小学数学学科岗位。

(3)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大专与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可报考2015年招聘计划中小学英语、音乐(音乐含舞蹈、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美术含艺术设计、书法专业)、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岗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其中报考小学乒乓球教练对象要求普通全日制运动训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员证书,获省级大运会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六名。

(4)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闽清籍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中等师范函授毕业(特指“中函”)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清县小学代课10年及以上的人员,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报学科志愿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

福州地区户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方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以及具有幼儿教育方面特长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代课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校医岗位

福州地区户籍普通全日制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者均可报考。以上所有报考对象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三、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根据省文件规定,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全省统一笔试,各地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实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办法见《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

(一)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3月30-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校医岗位人员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6日前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办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代课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录用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长期代课教师另外还须提供: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清县公办小学代课10年(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及以上的原件证明材料(持学校相关证明及每年度3月、9月份工资册,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的考生另外还须提供现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提供的课程表。

(8)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5月21—22日(正常上班时间)。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市有关招聘工作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校医岗位考生笔试与面试委托省市有关部门或本县卫生部门进行。小学乒乓球教练员岗位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工作委托市、县相关部门进行。

1、笔试工作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对象不占面试名额,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其他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

(3)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4)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5)面试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四、录用办法

1、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拟录用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2、报考闽清一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绩(免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时,该学科岗位录用人员综合成绩应达到75分方为合格。

3、录用人选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录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弃权录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录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拟录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录用对象需要补充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6、被录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7、拟录用人选的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安排

(一)学校和学科岗位人员安排计划:

1、中学(2名):闽清一中:化学1名、历史1名。

2、小学(46名):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技 术 合计
城关小学       1(乒乓球教练)       1
第二实验小学   1           1
文定小学         1     1
白中镇中心小学 1 1           2
池园镇中心小学 5 5 1 1       12
上莲乡中心小学 1 2     1   1 5
坂东镇中心小学 1     1       2
省璜镇中心小学 4 2         1 7
塔庄镇中心小学 1 1 1       1 4
三溪乡中心小学 1   1     1   3
东桥镇中心小学         1 1   2
桔林学校小学部   1 1 1       3
下祝乡中心小学     1 1   1   3
合计 14 13 5 5 3 3 3 46

3、幼儿园(20名):
招聘单位 学科 岗位数
城区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校医2
教师进修校二附小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文定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白樟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白中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池园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坂东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溪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塔庄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省璜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东桥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雄江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下祝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合计   20

(二)录用安排办法

1、小学、幼儿园新录用人员按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学校。

2、闽清一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经教育局和任教学校考核胜任的,留闽清一中任教,经考核不胜任的,调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3、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福建师大、漳州师范学院毕业个人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以上录用对象可统筹安排城区中小学任教。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2015年秋季新 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录用等全过程工作。整个招聘过程,认真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闽清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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