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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招考高校优秀毕业生141人(中学教师16人、小学教师95人、幼儿教师30人),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学科分布和招考对象
1.中学教师16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政治1人、体育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
(1)学校、学科分布:
学科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体育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闽侯一中 | 1 | |||||||
闽侯二中 | 1 | 1 | 1 | |||||
闽侯四中 | 1 | 2 | 1 | 1 | ||||
闽侯六中 | 1 | |||||||
大湖中学 | 2 | 1 | 1 | |||||
廷坪中学 | 2 | |||||||
小计 | 3 | 3 | 4 | 1 | 1 | 1 | 1 | 2 |
(2)报考条件和对象:
①2015届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②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福州地区生源(含平潭县,下同)或福州地区户籍(2015年2月底前迁入)的毕业生。
(3)专业要求:
毕业生报考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4)招考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按照招考总分和个人意愿分配到校,大湖中学英语岗位安排洋里中学任教。
2.小学教师95人(其中语文45人、数学34人、英语5人、体育2人、音乐1人、美术3人、科学2人、信息技术3人)
(1)学校、学科分布:
学科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科学 | 信息 |
实验小学 | 2 | |||||||
青口小学学区 | 2 | 1 | ||||||
祥谦小学学区 | 2 | 1 | ||||||
南通小学学区 | 1 | 2 | ||||||
上街小学学区 | 1 | 1 | ||||||
甘蔗小学学区 | 1 | 1 | ||||||
鸿尾小学学区 | 1 | 1 | ||||||
洋里小学学区 | 11 | 10 | 1 | 1 | 1 | 1 | ||
大湖小学学区 | 12 | 7 | 1 | 1 | 1 | |||
廷坪小学学区 | 6 | 9 | 1 | 1 | 1 | 1 | ||
小箬小学学区 | 6 | 3 | 1 | 1 | 1 | |||
小计 | 45 | 34 | 5 | 2 | 1 | 3 | 2 | 3 |
(2)报考条件和对象(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2015届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专业。
②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福州地区生源或福州地区户籍(2015年2月底前迁入)的毕业生。
③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代课教师:a.连续在闽侯县小学代课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小学任教(持学校相关证明及3、6、9、12月工资册)的人员;b.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师函授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c.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d.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e.所报学科志愿须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的英语、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③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④信息技术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教育技术专业毕业生报考。
(4)招考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按照招考总分和个人意愿分配到校。
3.幼儿教师(30人):
(1)学校分布:
学科学 校 | 幼儿教师 |
实验幼儿园 | 3 |
甘蔗中心幼儿园 | 1 |
上街中心幼儿园 | 5 |
荆溪中心幼儿园 | 3 |
鸿尾中心幼儿园 | 6 |
祥谦中心幼儿园 | 1 |
尚干中心幼儿园 | 1 |
南通中心幼儿园 | 1 |
竹岐中心幼儿园 | 1 |
白沙中心幼儿园 | 2 |
洋里中心幼儿园 | 2 |
大湖中心幼儿园 | 3 |
廷坪中心幼儿园 | 1 |
小计 | 30 |
(2)报考条件和对象(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师范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福建省生源毕业生。
②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闽侯职专(含闽侯美术职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a.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b.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并担任幼儿教师2年及以上(持学校相关证明及3、6、9、12月工资册);c.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③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幼儿代课教师:a.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代课5年及以上(持学校相关证明及工资册)的人员;b.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师函授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c.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d.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e.所报学科志愿须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招考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按照招考总成绩和个人意愿分配到园任教。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直接通过网上报名。本次 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 考试)。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 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后,教育局人事科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报考人员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内容:按闽教人〔2015〕13号、闽考院自〔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考纲执行。
(二)资格复核: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教育局人事科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在《闽侯教育网》教育公告栏,敬请关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对象:
1、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2、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问题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聘用:
招考高校毕业生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
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闽侯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闽侯教育网》教育公告栏上公布。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按照聘用成绩总分和个人意愿分配到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和申请调出本县。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闽侯教育信息网站通知。
(六)其他:
1、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集中岗前培训。有关集中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闽侯教育信息网站通知。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
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被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
四、照顾政策
1.参加闽侯县“三支一扶”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并符合招考条件的按省市规定在笔试成绩(百分制)上予以加分。
2.符合报考条件且在闽侯县连续担任代课教师10年及以上的中师函授毕业生给予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
3.录用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10000元,部属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20000元。
闽侯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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