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5-03-23来源:东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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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13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月2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客观题
5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执行。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条件(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5日9:00-3月25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执行,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1),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示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东莞市报名点,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按照国家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的,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东莞市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5.2015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代办委托书

温馨提示:

《考生报名承诺书.doc》,《代办委托书.doc》来源于东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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