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
2015-03-25来源: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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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领导与组织

组 长:邱银生 副组长:饶春红

成 员:丁斌鹰、黄峰、吴灵英、李建文、胡奇伟、康萍、郭玲、余登航

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第三条 复试对象

以学校研究生处提供的研究生复试学生名单为准。

第四条 复试内容与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按《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复试成绩按以下内容和比例确定:综合情况测试(40%)、专业课考查(4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等四个部分,其中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类,不予分值量化;另3项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成绩仅作为专业水平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考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16:00,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4楼学术报告厅。   

2、政治思想品德与道德品质考察时间:3月24日下午16:0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4楼学术报告厅。 

3、综合情况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411实验室。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5楼会议室(502室)。 

5、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安排在3月26日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五条 复试结果及总分排序

1、复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复试小组综合各部分的考试统一计算出复试成绩。

2、复试的任何一个部分结果为不合格或低于60分,该考生的复试结果直接为不合格,不再参与复试结果计算及入学总成绩排序。

3、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的规定,初试、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第六条 有关参加复试说明

1、按照学校复试程序进行,考生带体检表、相关证件、复试通知书于,3月24日下午13:50到我院办公室报到,参加复试。具体流程请查阅研究生处主页。

2、参加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体检合格之后才具有录取资格,我院将在复试后2日内将考生入学总成绩及排序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3、为了工作便利,校内外调剂生的复试与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同时进行。

第七条 录取工作

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如学历、学位情况)、录取名单确定等录取工作均由研究生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学校给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必需在24小时内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本办法由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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