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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及县以下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人(其中,行政系统204人、党群系统2人)。按招聘类别分:综合类101人、教育类75人、卫生类3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后附《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至1997年5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及生源地限制要求(落户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前)。
6.特设岗位招聘对象为:
①具有铜川户籍或铜川生源,在铜川和外地市服务期满未被正式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任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大学生村官;
②非铜川户籍,在铜川服务期满未被正式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任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5月22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参加今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公示期已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依托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报名平台,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18:00(5日下午18:00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网站:http://www.sxrsks.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要求,谨慎选择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认。该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必须和本人一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工作人员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6日18:00前,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6月6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和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报考播音、主持岗位人员面试
因岗位特殊性,此类岗位面试前置。6月10日考生携带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同招聘程序第六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参加6月11日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6月6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面试结果6月12日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过面试进入笔试的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以及其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6月30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上午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7月5日9:00后系统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证件。
(五)笔试
1.笔试人员: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经面试进入笔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其他开考岗位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卫生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护基础知识,各占50%;教育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各占50%;综合类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7月7日—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将与笔试成绩加和后计入综合成绩。加分结果将另行公告。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10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招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①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等)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考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
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报考非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向区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等资料,由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聘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9-3283248、0919-3185692。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具体招聘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为防止恶意刷高报名人数的行为,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名信息经同一职位资格审查三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四)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铜 川 市 委 组 织 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附件1: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4: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5: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基础知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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