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通知
来源:中国矿业大学 阅读:1255 次 日期:2015-08-19 14: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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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成〔2015〕7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成人高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渠道,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成人高校招生体系,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将继续开展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改革项目是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成人高校拓展生源、服务社会、树立品牌的重要举措。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积极构建高校主导、企业参与、招办监督的三方合作机制。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立改革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省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成人高校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参与改革项目试点的学校资格以及改革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合格的学校和改革项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实施。

改革项目试点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成教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成立以成教部门为主体的工作小组,按照我省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要求,严把招生质量关,与企业签订包括招生对象和人数、考核办法、教学方案和培养目标等内容的协议,制定详实的工作办法并认真实施。

参与改革项目的企业应成立企业负责人、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推荐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职责,严格资格审核,严格公示,并保证推荐员工的学习时间。

各市招考办要积极主动地为改革项目试点院校做好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改革项目的报名等工作,要加强对试点院校在考试组织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参加改革项目试点院校的条件和招生专业

省内成人高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项目试点,评审小组根据学校招生是否规范、办学声誉、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条件遴选出参加改革项目的试点学校。试点学校确定的招生专业应是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艰苦专业、我省规定的部分户外性质专业以及《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等。招生层次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不参加试点。

三、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文字表述规范。各试点院校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本校改革项目试点的招生章程,明确报考条件、选拔标准,推荐条件和考试办法,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各试点院校改革项目招生计划在本校成人招生计划内实行单列。全省改革项目的单列计划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增加,单列计划总量控制在4.5万人以内。

四、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

1.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各试点院校要严格按照我省改革项目试点工作办法和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严禁委托校外教学点或者其他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实施。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2. 严格把好“协议关”、“报名资格审核关”和“考试关”。凡在行业、企业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出现签订虚假协议,或在考试过程中大规模舞弊等严重问题的学校和企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成人高校招生改革项目试点资格并削减下一年总招生计划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各试点院校应树立诚信宣传、诚信招生、诚信办学的理念,建立自主考试规章制度,细化自主考试工作流程,健全自主考试招生管理体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报考改革项目的考生信息必须纳入省教育考试院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中统一管理。凡拟被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用人单位分别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凡通过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各试点院校要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社会建设为宗旨,稳步扩大本校的报考与招生规模。各试点院校2015年报考人数原则上应比2014年有所增加,报考规模增量达不到要求的院校,2016年将适度削减其改革项目单列计划。各试点院校应从本校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合作的行业、企业,科学设置招生专业、考试方式,倡导良序竞争,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本科院校的改革项目原则上应安排在本科层次,专科可安排少量的特色专业。专科院校应积极参与改革项目试点,大力拓展生源。试点院校间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同一企业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能由一所高校承担试点工作。

5. 加强工作总结研究。录取工作结束后,各试点院校要对今年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加强对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对今后做好改革项目招生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以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地推进。

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7月8日

附件:

1.江苏省2015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 项目试点办法(试行)

2.江苏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3.江苏省2015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日程表

温馨提示:

《2.江苏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doc》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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