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及省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5]28号)精神,现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各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掌握新生资格复查的工作流程;并指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行政或学生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象为2015年入学的普通本、专科新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三、资格复查主要采取院、系自查方式进行:9月22日至9月28日,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流程及说明”( 附件1),组织学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对学生填写的调查表逐一进行核对,对有疑问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排查,并写出书面材料, 9月29日前各院、系将复查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招生办公室汇总存档。《湖北经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四、新生资格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可随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春生 联系电话: 027-81973717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统一印制并领取)(待更新)
附件3: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汇总表(已随文件下发)(待更新)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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