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阅读:1005 次 日期:2015-11-23 1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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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博士生待遇

攻读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期间,博士研究生最高可获得35万元以上资金资助和各类奖学金,包含国家级、省级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包含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研、国外交流资助和研究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所获校级以上资金奖励。相关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文件可登陆沈阳工业大学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学校鼓励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结合研究生出国访学计划项目,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国际知名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博士学习和交流。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两种,即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

我校首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试行专业为电气工程(080800),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3)。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见附件4)。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符合我校《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见附件5),须本科毕业满6年,具有高级职称,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3篇以上等;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期间,登陆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房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注: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带报考材料见附件3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③ 以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5)体检表;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提交职称证书;

(7)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8)硕士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发送至yzbsut@163.com)和答辩决议(纸质版);

(9)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已发表代表性论文。

3、考生须在2016年2月28日至3月1日上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报考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3月2日-3月4日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2、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录取

1、初试总成绩300分,其中含外语10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

2、复试总成绩150分,其中含外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评价。

3、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为57人(实际招生计划待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每名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八、其他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2、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教育部规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人事关系(与原工作单位辞职)应转入沈阳工业大学。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交流学习和科学研究。

5、如学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办法。

6、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学费1万元/年。

7、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6年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2016年文件为准。

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研招办。

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生网站: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575信箱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496237、024-25494900 传真:024-25494900

联 系 人:刘宝哲 顾颖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援引书目》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

附件5:《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附件6:《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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