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要求,充实我区民政队伍力量,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罗区购买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罗区民政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一:新罗区民政局购买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方案
附件二:新罗区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定向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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