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等文件,为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6年6月7日—6月20日。
2.现场报送评审材料:2016年7月10日—12日;评审材料报送地点: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北京市审计局504室。
3.论文答辩:2016年9月19日—20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市审计局网站www.bjab.gov.cn)。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登录北京人事考试网(www.bjrbj.gov.cn/bjpta),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完成评审申报的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等工作,高级审计师评审服务机构将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人方可按要求现场报送评审材料。
三、现场审核
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人按要求报送材料(附件),现场报送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进入复审环节。
四、网上缴费
复审通过后,请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可参加后续答辩评审。
五、论文答辩内容及要求
答辩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答辩专家依据申报人提交的答辩论文确定题目,进行论文答辩;第二部分由专业评议组根据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进行提问。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综合运用审计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其余为提问和回答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过程中,请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写和报送,并随时关注进度,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否则需要根据系统显示的审核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未在时限内按要求重新提交信息将无法参加评审。
(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及其它证明材料须按要求加盖工作单位或存档单位章;现场提交的证件、证书、刊物等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三)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四)评审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京市审计局网站发布(www.bjab.gov.cn),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63358645,63358572 )
北京市审计局人事处
2016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