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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
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3次招聘教师公告 |
岗位表 |
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3次招聘教师所需岗位和资格条件表 |
报名表 |
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招聘条件 |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聘对象 |
1.北京市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未就业)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条件。 |
年龄条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24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年龄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
学历条件 |
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报名时间 |
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
报名地点 |
详见岗位表 |
面试时间 |
2016年8月5日至8月7日 |
面试内容及形式 |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
招聘程序 |
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3次招聘
程序 |
注意事项 |
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3次招聘教师注意事项 |
咨询电话 |
010-69742366 |
监督电话 |
010-69711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