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人社字[2016]40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5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5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查阅。
二、认真执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规定。
三、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小学系列、卫生系列除外)的申报继续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四、各企业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和人数限制及时组织申报。
五、各镇、开发区、县直各事业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前要先进行高、中级岗位审核。岗位审核材料于2016年8月23日前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核准,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中级为9月10日前;初级为10月20日前;高级请随时关注(http://sdzc.sdeic.gov.cn)各高评委的通知。
七、所有需要填写及报送的表格,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中“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