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的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17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以及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于4月19日上午6点(下午面试人员为13点)到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一号教学楼3楼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及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测评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保留2位小数)的办法,确定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本次先组织试讲,主要是根据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态度、教育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适时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提供发表的论文、著作、媒体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4月19日全天(星期三)。
面试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淄博市新区联通路西首)1号教学楼(乘坐160公交车淄博职业学院站下车)。
五、有关说明
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尽事宜按《2017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公告》规定执行。
建议考生提前实地考察乘车路线,以免影响考试。
六、监督电话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室0533—2828608
淄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