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第一中学校(以下简称“县一中”)、宜宾县白花中学校(以下简称“白花中学”)、宜宾县蕨溪中学校(以下简称“蕨溪中学”)、宜宾县横江中学校(以下简称“横江中学”)、宜宾县高场职业中学校(以下简称“高场职中”)五所高中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用人急需,今年面向县内、外公开遴选在编在职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一中(18名):
语文6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2名,政治2名,历史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二)白花中学(5名):
语文:2名英语:1名历史:1名化学:1名.
(三)蕨溪中学(12名):
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3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化学:1名信息技术:1名。
(四)横江中学(10名):
语文:1名数学:4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化学:1名.
(六)高场职中(1名):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名。
以上学科排序为录取顺序。
二、选聘条件
各学校对参加选聘教师年龄、教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获奖情况的有关规定,见各学校选聘方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参加遴选教师五所学校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参选资格。具体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与各选聘学校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学校组织选聘,确定拟选聘人员
学校成立选聘小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选聘方案,实施选聘工作。学校拟定的选聘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须报县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同意。各选聘学校于7月13日至7月15日组织选聘(具体选聘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
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2∶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学科经同意后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根据各学校选聘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的规定和学校选聘名额中的学科需求顺序,按每个选聘学校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的规定,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县外教师不受此限制)。对拟选聘人员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拟选聘人员相关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五、聘用
拟聘用的县内教师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拟聘用的县外教师按《宜宾县人才激励和引进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高中学校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3022;
宜宾县教育局:6200115。
七、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
宜宾县人社局
宜宾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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