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等环节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伊犁州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请各位考生自行登陆WWW.XJYLRLZY.GOV.CN网站,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及排名,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如有疑义,请在29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面试局问询。
二、体检通知书获取形式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请自行登陆WWW.XJYLRLZY.GOV.CN网站下载《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三、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30日早上8:45(北京时间)前
地点: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资格审查地点同)
考生须持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中性笔、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请用透明袋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
四、体检标准
报考非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300-400元、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
(二)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参加体检,否则,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三)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切记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四)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体检小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医务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五)对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六)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七)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及下载《2013年伊犁州政府系统 录用体检通知书》。
伊犁州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2013伊犁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详情请参照http://www.xjylrlzy.gov.cn/zxzx/gsgg/2013/118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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