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学院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主管厅人事教育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协调组织具体招聘工作事宜,主管厅纪检监察部门和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3、具备高校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3月17日16:30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科(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报名(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316号)。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上述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lrxrsk@163.com邮箱,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专任教师+会计学+硕士+张三)。凡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请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014年2月17日到2月23日为学院放寒假的时间,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情况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试讲三项考核,都必须达到75分以上,凡三项考核中任何一项得分在75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占综合成绩的20%、试讲占占综合成绩的50%。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应聘岗位人数达不到5:1,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才能进入试讲环节。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包括理论课试教和动手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考试地点设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主管厅党组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13866(于老师、杨老师、文老师)
E-MAIL:lrxrsk@163.com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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